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标准:
1、企业资产
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。
2、企业主要人员
(1)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市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市政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。
3、人员业绩
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城市道路2公里以上或城市道路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工程;
(2)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;
(3)4万吨/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/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;或5万 吨/日以上的给水泵站、排水泵站;
(4)200吨/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
(5)1.5公里以上城市隧道工程;
(6)单顼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。
4、承包工程范围
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(1)各类城市道路;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;
(2)15万吨/日以下的供水工程;10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;25万 吨/日以下的给水泵站、15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及 中水管道工程;
(3)中压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 各类热力管道工程;
(4)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
(5)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;
(6)各类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;
(7)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
注:
1.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、排水工程、燃气工程、热力工程、道路工 程、桥梁工程、城市隧道工程(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、地铁隧道、地 下交通工程、地下过街通道)、公共交通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、环境卫生工程、 照明工程、绿化工程。
2.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、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 电力、通信、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。
3.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、给排水、结构、机电、燃气等专业职称。
办理流程
1、申请人需先登陆“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”,进入“电子政务大厅”在“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”中填报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》并打印;
2、按企业资质管理权属关系进行申报;
3、所申报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由初审部门核验。
所需材料
1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》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;
2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;
3、《营业执照》正副本复印件;
4、企业章程复印件(含原企业和新企业);
5、办公场所证明,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;属于租用或借用的,出具出租(借)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;
6、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;
7、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(新企业无资质的);
8、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、职称证(学历证明)复印件;
9、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、岗位证书复印件;
10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、执业资格证书、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;
11、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;
12、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;
13、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基本情况及业绩表。